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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上海市首批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经信委 发布时间:2020-09-29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围绕上海超大城市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更多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赋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本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实施计划要求,我委于去年12月启动了首批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征集,经过供需对接、实地评估、专家评审等工作,确定上海市市西中学等12家单位列入本市首批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上海市市西中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闵行蔷薇小学、上海世外教育集团的“AI+学校”场景,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AI+医院”场景,长宁区北新泾街道、徐汇区斜土路街道的“AI+社区”场景,张江人工智能岛、长阳创谷的“AI+园区”场景,临港科技城的“AI+交通”场景,静安区政务数据管理中心的“AI+政务”场景,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的“AI+金融”场景为“上海市首批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

二、各场景所在单位应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人工智能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城市安全高效运行为根本出发点,开展场景建设工作。注重点面结合,既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和显示度,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又要突出重点、切实运用人工智能解决实际的瓶颈、痛点问题。

三、各场景所在单位应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建设资金;组建专家团队,做好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个人隐私等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开展场景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四、各场景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进度,紧扣2019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全市智慧城市体验周等重大节点活动,积极展示应用场景阶段性的建设成效。试点期到20204月,我委将对试点应用场景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一批市级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

五、各区相关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园区管委会、集团公司等要加大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指导试点应用场景建设,力争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鼓励各区、园区管委会等结合自身相关政策,在专项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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