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交流 共同进步 供需对接 精准服务

Sharing and communication, common progress, supply and demand docking, precise service

返回列表

内容详情

《关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支撑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增强西部科技中心功能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成都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10-10

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成都产业发展大会、新经济发展大会决策部署,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努力提升高新技术服务对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的支撑能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增强西部科技中心功能,制定《关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支撑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增强西部科技中心功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特进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高新技术服务业是以实现服务高新技术项目、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目的,运用高新技术、现代科技知识等要素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商业化运作提供支撑服务的新兴服务产业,是科技服务业的高端部分,对于建设产业功能区及园区,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有着重要作用。加快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不仅能够将高新技术服务业培育形成新经济新动能,同时将有效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因此,制定《实施意见》,对我市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重点发展领域、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顶层设计,对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支撑全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增强西部科技中心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依据和法律法规

2017年7月,成都产业发展大会提出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增强西部科技中心功能”的总体部署,明确“加快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能够促进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和合理配置,推动创新供给和需求有效对接,实现服务高新技术项目、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目的”,提出政产学研用要形成战略同盟和利益共同体,共同构建贯通创新链、融入产业链、对接资本链的高新技术服务体系,促进创新资源集聚运用和创新成果转化,打造高新技术服务机构汇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效、技术交易市场活跃的西部科技中心。

为贯彻落实成都产业发展大会和新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等要求,结合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需要,制定了《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形成过程

《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研究了《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十三五”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高〔2017〕91号)等文件精神,先后组织有关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在蓉部分企业召开成都市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题讨论会,学习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高新技术服务业发达地区经验做法。在总结近年来我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当前发展实际需要,充分征求相关市级部门及区(市)县、有关行业专家及企业的意见,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形成《实施意见》。

四、《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

《实施意见》注重构建贯通创新链、融入产业链、对接资本链的高新技术服务体系,充分整合研发机构资助、科技金融资助、技术市场补贴、知识产权资助、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科技创新券等现有支持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工具,新增“支持高新技术服务聚集区建设、培育高新技术服务机构、实施高新技术服务业应用示范项目”等措施,旨在构建系统推进我市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实现服务高新技术项目、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目的,支撑全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加快培育形成新经济新动能。

五、《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重点发展领域、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中明确了高新技术服务业以服务高新技术项目、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以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为载体,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通过校院企地深度融合、高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培育,提升高新技术服务的市场竞争能力,到2020年,规上高新技术服务机构达到1000家,高新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高新技术服务业年度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高新技术服务体系。

(二)关于重点发展领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十三五”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高〔2017〕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成都实际和发展需要,《实施意见》中明确我市高新技术服务业重点发展七大服务领域,即:研究开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孵化载体服务和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基本覆盖了全周期、全要素的高新技术服务产业链。

(三)关于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四大主要任务,即:突破体制机制,释放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活力;构建“两核、多区、多点”的高新技术服务特色聚集区;打造产业发展高端公共服务平台;做大做强高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其中,整合现有资源提出了支持高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具体政策。

(四)关于保障措施。《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服务信用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行业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实施意见》落实的制度机制。

六、《实施意见》突显的地方特色

一是通过高新技术服务业的成都解读,明确“高新技术服务业”以服务高新技术项目、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目的,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商业化运作提供服务,是科技服务业的高端部分,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科技型企业,不包括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以及直接针对普通大众的科技服务。

二是以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为载体,建设“两核、多区、多点”的高新技术服务特色聚集区,构建2+M+N的高新技术服务业聚集区体系。

三是依托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重点布局新经济应用场景,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发展。

 

解读机构:成都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解读人:申林

解读电话:61881731

修改密码

联系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