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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1-08-12

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数信函〔2021513号)要求,现就征集2021年“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主体条件

1.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成都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且具备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以及行业推广应用能力。

3.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4.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工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项目。

(二)项目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四川省内。

2.项目须为已建或在建项目,其中在建项目要求在申报时已落地成熟的应用场景。

3.项目的应用场景和实践行业具有代表性,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模式、经验和创新发展路径可复制、可推广。

4.项目满足《“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有关要素条件》(见附件1)。

二、征集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主体资质及所提交的申报书认真审核把关,于20218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叁份(见附件2)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处(成都市蜀锦路68C416室),电子版(PDF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1050627943@qq.com

(二)评选公布。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将联合组织对我局推荐的标杆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由高到低对标杆项目划分ABC三个等级,进行网上公示,并对标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鼓励我市基础电信企业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所服务的优秀“5G+工业互联网”项目。

(二)标杆项目确定后,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将进行推广,并在相关支持政策中优先考虑。

(三)鼓励标杆项目承建企业持续提升“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水平,BC级项目晋级工作将纳入后期征集中。

(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6188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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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要素条件

2.四川省“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申报书

3.四川省“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推荐汇总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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