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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1-05-24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37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1638:0078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17118:00前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稀土新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智能传感器”“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工业软件”“地球观测与导航”“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受理。

联系人:王先进 吴涛

话:028-86730775  028-61999334

箱:190905702@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下载:

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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